建立仲裁机制 有效防范风险

发布时间:2014-04-28   浏览次数:1314

2014年4月9日上午,广州市仲裁委主任陈忠谦、市经贸委特种商业处处长罗军一行莅临广东珠江典当行调研指导,就如何开展典当合同纠纷仲裁、加强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交流座谈。座谈会由广州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广东珠江典当行董事长杨志伟主持,参加座谈会的还有市典当协会名誉会长吴菊生、常务副会长、广物典当行总经理林锐群等。

杨志伟会长首先代表全市典当同仁感谢市经贸委、市仲裁委对我市典当行业发展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并简要介绍了我市典当业基本情况及遇到的法律瓶颈。他说,近年来我市典当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典当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诉讼程序复杂,审理期限太长,有些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下来历时两年多,加上典当行业目前法律缺失,《典当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低,在个别基层法院诉讼审理中,典当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法律瓶颈制约着典当行业的发展。希望典当合同纠纷能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行业公约及商业惯例走仲裁之路,公平、公正、高效得以解决,切实维护典当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

座谈会上,市仲裁委主任陈忠谦做了重要发言。他介绍了仲裁的条件、意义、规则及可行性。提出了几点意见:第一、仲裁员首先是德才兼备,人品为先,为人正直,要做到公平公正。审理典当行业合同纠纷案选定的仲裁员要求文化程度高,熟悉法律法规,判案经验丰富。市典当行业协会可从专业角度考虑在行业内逐步推选若干名法律和政策理论水平高、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担任仲裁员,经仲裁委员审核认定。第二、行业协会要站在公立角度,制定好行业公约,典当合同纠纷案要完全按典当行业固有的商业习惯、公约进行审理。第三,要做好标准典当合同认证。拟组织法学院、律协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加的研讨会,制定规则,论证合同、公约、规章,确立违约种类及责任,扩大服务领域。第四、组织行业内后期培训。陈主任最后强调指出: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规避风险,减少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典当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经贸委罗军处长也做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完全赞同与会代表的意见,他指出采取仲裁方式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举措,市经贸委一定全力支持。要求抓紧对公约、合同文本的讨论修改,主管部门和市协会将全面加以推行。要加强媒体正面宣传,让社会了解仲裁制度的重要意义。他说,市典当协会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是我分管的众多行业中做得最好的协会,希望市协会带领全市典当企业,在把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争创优势,创新发展。

座谈会上,大家建言献策,达成了一致共识,并形成了书面工作备忘录:(1)推选合适典当行业的仲裁员人选;(2)协会拟定公约、标准合同文本;(3)于“5.1”前后,协会牵头组织由市仲裁委、主管部门及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的“典当仲裁”研讨会;(4)媒体配合宣传报导;(5)组织典当行业仲裁知识学习培训。会后,杨志伟会长向市仲裁委陈忠谦主任递交了较为全面完善的珠江典当行的《房产典当(抵押)贷款合同》和《机动车典当(质押)贷款合同》文本。

座谈会取得了良好效果,会上确立的全市典当行业建立统一的仲裁机制,是我们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倡议全市典当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将该项工作抓好抓实,做出成效。

(珠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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