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民品典当、利率分级制令人耳目一新
发布时间:2013-10-13 浏览次数:946
金秋九月,上海典当协会组织部分企业一行35人对北欧四国进行了考察学习。代表团着重考察了瑞典卡尔斯塔德、斯德哥尔摩和芬兰赫尔辛基等几家典当行。
在考察中,代表团对这些高收入、高福利、经济发达国家的典当行有了一些了解。这些国家典当行历史起源虽比中国晚了许多,但其发展速度较快,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模式较灵活,安全防护措施严密,其中连锁化经营与开展寄售、二手货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值得学习借鉴。
在经营制度上,收费标准以当品金额高低实行利率分级制,当金越高,利率越低。如有的典当行当金200欧元及以下,月息3.3%;201-500欧元,月息3.2%;10001欧元以上,月息2.25%。另外以笔为单位,每笔收取服务费4欧元。
对当户内部实行红卡制(相当于本市部分典当行实行会员卡制度),在赎当时,当户按规定付清息费的前提下,可享受当物送货上门服务。
针对黄金饰品类典当,新旧当品采取不同的典当手续,新饰品需凭发票典当,旧饰品无法提供发票者,需自附典当物照片方可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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