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备案工作本月下旬启用简化流程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次数:947

    商务部日前下发《关于简化典当行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企业的变更申请,可直接打印证书,然后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将按号段提前发放一定数量的空白典当经营许可证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领取空白典当经营许可证。
  《通知》同时要求,典当行备案工作流程简化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及时为企业办理变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证书管理,建立证书使用登记制度,新证要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分配的流水号打印,旧证要及时收回,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后进行销毁。
  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典当企业6833家,资产总计1228.7亿元,典当余额67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31%和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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